结婚登记流程及办理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地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8、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9、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10、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