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丢4块表价值14万 小偷判10年!被告律师称涉案手表不是文物

2020-12-15 17:13:37 作者: 官员丢4块表

  湖南株洲一男人入室偷盗了四块手表和美元、港币、人民币等物品,捕获后悉数退赔给了受害人,终审被判犯偷盗罪入狱十年。男人的辩解律师以为,该案中四块手表并非文物却以文物判定不符合法令的规则。男人家族则以为偷盗罪该受罚,但不至判那么高的惩罚,而是由于受害人的特别身份导致该案判定不公。

  一审刑事判定书

  男人入室偷盗四块表价值14万

  湖南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显现,二零二零年4月30日早上8时许,李强(化名)从株洲市天元区珠江花园7栋后边进入小区,经过攀爬等方法进入小区某别墅内,在别墅内盗得被害人朱某平家中一块“IWC”(万国)手表、一块“BLANCPAINT”(宝珀)手表、一块“CARTER” (卡地亚)手表、一块“BORBL”(依波路)手表以及6402美元、14000港币和150000元人民币。

  偷盗得手后李强脱离别墅和小区并驾驭摩托车逃离现场。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民警于5月2日在李强住处将其捕获并依法对李强的居处、车辆进行搜寻,在李强寓居的株洲市天元区建造家乡家中搜出被盗的四块手表以及被盗现金中的59800元人民币、14000港币、6402美元等物品。

  经判定,被盗的四块手表合计价值14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二零二零年4月30日发布外汇牌价,人民币兑美元的中心价为705.71;港币兑人民币的中心价91.056。

  一审判定被告被判十年

  5月3日,李强因涉嫌偷盗罪被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刑事拘留,5月15日被拘捕,现羁押于株洲市榜首看守所。此外,李强还有违法前科,2005年5月9日,李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株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审法院以为:李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入户隐秘盗取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

  李强的辩解人提出李强系率直,并已取得朱某平体谅,且朱某平的经济损失已取得悉数退赔,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的辩解理由建立,该院予以采用。李强的辩解人提出四块手表的判定价值过高的辩解定见,无现实和法令根据,李强的违法金额未到达“数额特别巨大”的辩解定见,与法令规则不符,法院均未采用。

  9月27日,该院做出一审判定:李强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分金四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