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3人认罪 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如何判决的?

2021-04-07 13:20:39 作者: 黎智英等3人

  据香港媒体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4月1日刚被裁定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结案罪成,4月7日又再面对另一宗审讯。

  他与李卓人和杨森,因涉嫌在2019年8月31日,参与另一起未经批准集结而被控,案件7日上午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7天,但3人突然在审前认罪。押抵黎智英的囚车于早上约9时抵达法院。

  报道称,案件共有3名被告,分别为黎智英、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控罪指他们在2019年8月31日,参与位于湾仔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第17A条。据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

  除“8.18”案及本案之外,黎智英仍有2宗涉及非法集结的案件等待审讯。第1宗为指控黎在2019年10月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于4月19日在区院进行闭门审前覆核,然后在5月17日正式开审;第二宗涉及2020年6月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于今年6月11日在区院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