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严肃查处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 典型案例曝光

2021-04-30 14:33:55 作者: 两部门严肃查

  (六)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2019年7月举办省信息通信行业第四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发表及评比活动,向参评企业收取相关费用10.71万元,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

  (七)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2020年在开展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评比活动中,向参评单位收取活动经费28.8万元,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

  (八)湖北省武汉市市政行业协会未经批准开展武汉市市政工程金奖评选活动,2019年至2020年向获奖项目参与单位收取奖项制作费共计129.25万元,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程序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批准……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

  违规向会员企业收取会费

  (九)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未按照章程规定的标准收取会费,而是按照会员企业实际拥有的车辆数量,以每台车200元/年的标准收取浮动会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多收取会费共计46.66万元,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1号)“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的规定。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十)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公示的承压设备系统安全管理评价收费标准已包括差旅费,该协会按公示标准收取安全管理评价费后,又额外向企业收取差旅费,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共计收取77.09万元,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

  消息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已依法依规对上述协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下调年检结论、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等处理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强调,行业协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收费政策:一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是行业协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

  三是行业协会受行政机关委托,对企业开展各类技术评审、评估、审查、检验、检测、鉴定等活动,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

  四是行业协会承担职业资格认定工作,除考试费、鉴定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是行业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将密切关注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广大群众若发现行业协会涉嫌乱收费线索时,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政府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