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余家影视机构、500余名艺人为啥联署签名?

2021-05-05 10:00:07 作者: 70余家影视

  一个月前,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了调查报道《短视频原创作者逾九成被侵权: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内容相似互相“搬运”……》,三天后,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北京电影协会等15家行业组织联合58家影视公司和在线视频平台联合发布声明,要求短视频平台等机构采取措施,停止对影视作品的切条、搬运等侵权行为。

  此间,又有500余名艺人加入签名联署行列,要求短视频平台切实保护相关影视作品版权。几天前,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电影局也相继表态,将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70余家影视机构、500余名艺人为啥联署签名?如此大阵仗,到底因为啥?

  报道“炸”出大阵仗:只因天下苦“盗版”久矣

  作为调查记者,一篇调查报道究竟能带来多大的社会影响,属于不确定事件。这次报道一下“炸”出这么大阵仗,也让我们始料不及。有不少朋友出于好奇,纷纷询问选题的由来。

  这是一次从“我请你看电影”带出来的报道。去年10月,《金刚川》开始在影院中上映。周末,一位朋友打来电话,说要请记者看《金刚川》。

  一听说有热映电影看,记者来了兴致,“什么时候?去哪里?”“我发你手机上了,哈哈哈哈……”

  打开手机一看,一段短视频映入眼帘,吴京和张译在战前互相调侃的画面呼之欲出。在这段短视频的边角处,某短视频平台的账号映入眼帘。

  “怎么样?还可以吧?下次有好片轮到你请我看了啊!”朋友接着发来语音,口气中带着一种“你被我耍了”的“胜利喜悦”。

  “这种短视频究竟有没有侵权?”记者心中充满疑问,又向周边的亲友咨询了一圈,大部分人对这样的短视频早就“习以为常”,还有不少人认为记者是“少见多怪”——“你们不要瞎搞,回头你们这样一监督,我们都看不了了。”

  不过,到了去年12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报告指出,短视频正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带。报告出炉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上的网友开始大范围吐槽“短视频侵权”现象。

  一些原创短视频“大V”也跟记者吐槽。“他盗用了我的创意,点赞数比我还多。”有不少原创短视频“大V”在得知我们正在开展相关调查时,竞相向记者讲述自己的遭遇。

  一位拥有过千万粉丝的原创短视频“大V”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用自己的账号发声,结果反而遭到网友莫须有的指责,“因为我的粉丝比较多,侵权一方的粉丝就跑过来说我‘以大欺小’‘借流量搞网络霸凌’。”

  以上种种,坚定了我们咬住这条线索做好报道的决心。

  侵权背后:因“流量能变‘现’”

  天下熙熙,只为利来,“盗版”背后的逻辑指向不言而喻。短视频领域是否通过侵权牟利,也就自然而然成为我们重点调查的对象。

  我们调查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些“胆大”的主播直接在直播间整集播放电影或电视剧等影视作品,但事实上,这些作品在播放时并非是完全“无偿”的,主播打着“领福利”的幌子诱导用户点击其推广游戏的链接,往往可以赚到不菲的推广费。

  还有主播通过播放影视作品赚“听课费”。在另一家短视频平台上,有的主播打着“收徒”的旗号,打包出售“如何搬运影视作品”的教程,“开课”指导他人利用技术手段规避平台的审查。这类作者不仅不属于正常的“二次创作”,还涉嫌利用他人作品“截流牟利”。

  “拥有100万粉丝、平均播放量在50万左右,20秒以内的推广视频售价大约在1万元左右,不议价。”

  一位短视频推广服务商告诉记者,搬运剪辑后的影视作品是“积聚粉丝”最快最便捷的方式,“粉丝多了,流量就多了;流量多了,来找你推广合作的广告主就多;广告主多了,你‘变现’的能力就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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