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女子五年第5次离婚诉讼将开庭:3次驳回起诉的审判长换人

2021-04-21 15:00:17 作者: 衡阳女子五年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第5次起诉离婚,案件将于本周五(4月23日)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首次公开。此前曾三次担任审判长的法官彭先进未被列为合议庭成员。

  4月21日,澎湃新闻从女方宁顺花处获得的《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显示,该院受理原告宁顺花诉陈定华离婚纠纷一案,现决定由审判员肖启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颜红姣、审判员洪灏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周克林担任法庭记录。“如你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宁顺花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彭先进均担任审判长,均驳回了宁顺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宁顺花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后,衡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的判决中称:“只要双方当事人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冷静妥善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切实加强沟通,各自反省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夫妻和好还是有希望的。”

  衡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当时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宁顺花提供的历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显示,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审判员为胡青松;第二次起诉时,审判长为彭先进,审判员为谭建宝,人民陪审员为毛燕;第三次起诉时,审判长为彭先进,审判员为魏宏开,人民陪审员为毛燕;第四次起诉时,审判长为彭先进,审判员为何劲松,人民陪审员为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