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获准保释 人民日报: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

2020-12-28 13:21:06 作者: 黎智英获准保

  傅健慈承受橙新闻拜访时直指法官犯了原则性过错。他指出,黎智英是在保释期间,涉冒犯香港国安法被捕,依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法令》第9G条有关保释规则,便足以回绝让他保释。加上引证香港国安法第42条的有关保释条文,法官已不该同意黎智英保释。若他最终真的逃跑,有关法官有必要问责。

  傅健慈说,黎智英保释条件很多,阐明法官心底也知道他的逃跑和再犯危险有多高。傅健慈赞扬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不过,若律政司上诉失利,傅健慈主张特区政府考虑引证香港国安法第55条和第66条,将黎智英移送内地审理。

  观察者网注:

  依据香港国安法第42条,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满足理由信任其不会持续施行损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

  依据香港特区《刑事诉讼程序法令》 第9G条,法庭如觉得有本质理由信任被控人会有下列行为:(a)不依照法庭的指定归押;或(b)在保释期间违法;或(c)搅扰证人或损坏或阻碍司法公正,则无须准予被控人保释。

  港媒:这3种状况下 黎智英可移送内地审判

  十二月十一日,乱港喽罗黎智英被加控勾通外国或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罪,成为香港国安法施行以来,香港首个被控此项罪名的乱港分子。今早(十二日),黎智英已被押往香港西九龙法院受审。

  香港“东网”十一日指出,依据香港国安法第55条,若案子触及到3种状况,或可将被告直接交至内地审判。在这些状况下,经香港特区政府或驻香港特区保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报中央人民政府同意后,驻港国安公署即可行使统辖权。

  这3种特别的状况别离为:案子触及外国或境外实力介入的复杂状况,香港特区政府统辖存在困难;

  呈现香港特区政府无法有用履行香港国安法的状况;

  呈现国家安全面对严峻实际要挟的状况。

  这些状况下的违法案子,将由驻港国安公署担任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查看院指定有关查看组织行使查看权,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而惩罚及诉讼程序等事宜,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令的规则。

  据“东网”报导,黎智英已于今日(十二日)早上8时左右脱离收押所,期间被铁链缠腰、双手戴上手铐,由警方车辆押往西九龙法院就此案受审。

  黎智英十二日早上被押往法庭,图自香港东网

  十二月2日,香港警方正式向香港法院提申述讼,指控黎智英及其“壹传媒”集团高管周达权、黄伟强三人犯诈骗罪,涉嫌违背方单私行运用将军澳工业区地段的厂房,并向业主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秘4年来收取的1980万港元“租金”。

  该案于十二月3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提审,控方在法庭上标明,香港警方国安处正沿国安案子方向查询案子,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经考虑后以为,黎智英存在逃跑危险,命令将其押至惩教署看守,案子押后至2021年4月16日审理。周达权和黄伟强两人则获准保释。

  香港文汇网指出,自本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收效后,黎智英等乱港分子仍公开带头违法,一再应战国安法底线,经过交际媒体、采访等方式歹意诽谤、阻遏香港国安法施行。

  黎智英等10名乱港分子曾于8月被香港警方逮捕。在获保释后他肆无忌惮,经过网络直播或承受外媒采访,与彭定康等政客炒作反华议题,企图勾通外国实力干预香港业务、干与我国内政,还光秃秃地请求外国实力“制裁”我国。

  十二月十一日,香港警方国安处经深入查询并咨询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定见后,再以勾通外国或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罪对黎智英提申述讼。西九龙裁判法院将于今早提审黎智英。据报导,该案仍将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审理。

  依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冒犯勾通外国或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罪者,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过严峻者,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